【第四十三期】解读

2015-12-10 

“孝”是一种文化

    “孝”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之一,“百善孝为先”是国人最熟悉的社会伦理观念。今天我们究竟该如何理解并弘扬“孝”,如何把握“孝”的时代特征,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肖群忠和清华大学中国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孙虹钢。


    记者:如何理解“孝”文化?
    肖群忠:“孝”文化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其一,尊祖敬宗,这是“孝”的初始意义;其二,善事父母,即要对父母做到有“爱”“敬”“忠”“顺”。“爱”为体,“忠”为用,“敬”为德,“顺”为行;其三,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孝”要求每个社会成员要把组织家庭、生育子女当做义不容辞的义务。这三个方面的内涵,把过去、现在和未来连接起来,体现出对于祖先和生命本源的尊重,对于现实价值的呵护,对未来的希冀和信心。我国古代哲学家还把“孝”进一步升华到爱国报国、天下为公的爱国思想和社会责任意识,这使“孝”的涵义更为深化。正因为有“孝”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其中,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而不绝。
    孙虹钢:“孝”的观念是中国人的一种“文化基因”。从文化的关联性上来看,教育的“教”字左边是“孝”,右边是文。我认为“以孝为文化”就是教,我们要认识到“孝”在传统文化中的源头地位。
    记者:应该如何认识“孝”的源头地位?
    肖群忠:在我国社会文化与传统道德形成过程中,“孝”是一个区别于其他国家和地区文化的独特观念,具有异质文化不具备的丰富文化内涵。以“爱、敬、忠、顺”为精神本质的“孝”是一切道德的内在精神源头和基础,是“行仁”“行德”的起点。
    记者:在当今时代,我们应该如何扬弃“孝”文化?
    肖群忠:“孝”从其产生至今,历经时代变迁,在历史的各个阶段“孝”被赋予的意义也不尽相同。我们要以辩证的眼光审视“孝”的各方面意义,摒弃“愚孝”等具有时代局限性的思想糟粕;要对“慈孝”等观念大力弘扬,让其回到家庭亲子道德的本来位置上,让人们感受到“孝”的“元德”和“首德”意义,引领核心价值观的形成。
    孙虹钢:“孝”不等同于对父母无原则的服从,更不能被固化成等级观念,变成某种人与人之间的依附关系,甚至臣属关系。
    “孝”是一种“爱”加“敬”的特殊情感,是一种人和人之间相处的核心理念,是一种“推己及人”的观念。“孝”必须要与“慈”对应,才是一个完整的、辩证的关系。每个人都应当把对父母、孩子、兄弟姐妹的态度,推广到更广阔的人际关系之中,以“博爱”和“大爱”推动人与人之间形成互相理解、礼让、支持的相处方式。
    记者:如何认识和迎接“孝”道的现实挑战?
    肖群忠:当前,“孝”的观念受到外来思想和现实社会变革的冲击,会不可避免地出现文化传承的障碍。现实社会中,出现的诸如拒绝赡养甚至虐待父母长辈等极端行为,说明“孝”的观念确实面临着不小挑战。
    孙虹钢:如果一个人在家能成为一位好兄弟、好姐妹、好父母、好子女、好亲戚,那么面对诸如“老者倒地扶不扶”的问题时,我们心里必然自有一杆秤。因为按照“孝”的推爱原则,看到长者倒地需要帮助,伸出援手本是天经地义的事。
    “孝”需要从每个人自身做起,再教育自己的孩子,推己及人,身教重于言教。
    记者:如何建立新的“孝”道文化?
    肖群忠:我们要遵循时代规律,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建设新的“孝”道文化。
    首先要做到人格平等,不再以父尊子卑、父主子从的不平等关系作为“孝”的基础;其次,还要提倡并行互益,而不是单方面要求“自损尽孝”,要真正做到父慈子孝;此外,还应强调自律性的培养,避免外在的他律给“孝”道传承带来过多框架束缚,要让“孝”道内化于心。
    (据《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新华网》,《中国新闻网》等综合整理)


孝心大家谈

老年人心声:
孝顺莫忘“精神敬老”
    精神赡养如何体现?我的感受有三:首先,希望子女能常回家看看。我和老伴都六、七十岁了,身体硬朗,不愁吃不愁穿,但对子女能常回来探望的渴求却与日俱增。每当子孙进门,我们听到“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问候时,真的很幸福。再次,希望能多参加社会活动。社会是个大家庭,子女如能常带我们出去走走看看,老了还能融入社会,我们就会感觉还没被社会淘汰,很有满足感。最后,我们希望和子孙们无障碍交流。家中事不计较大小,一家人说说笑笑,老少之间取长补短,生活就有滋有味,其乐融融。(郑三林)
儿女感慨:
孝,言传身教很重要
    谈到“90后”及“00后”的孩子们,很多人抱怨他们只知吃喝玩乐,把父母的付出当作天经地义。我觉得,其实很多时候问题并不只出在孩子身上。
    我和老公对双方父母都比较孝顺,我们对父母所做的一切,孩子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
    我开始发现女儿对我们孝顺是在她上小学五年级时。后来的几件事让我发现,我们无形中的言传身教在女儿身上产生了传递效应。
    女儿读初中时,每天早出晚归。我能为她做的就是平时洗衣服,做饭,每天晚上为她烧好洗澡水,定好闹钟。同时她也在照顾我。每天早晨起床时,她总是先给我盖好被子,为我烧好开水,临走之前提醒我重新上好闹钟别迟到。晚上睡觉前,为我拿好袜子,放在旁边的凳子上,冬天就放到被子里。这些她已经养成了习惯。
    最让我感动是女儿成了维护家庭团结的使者。我和女儿住在县城,老公和80岁的婆婆在乡下。逢年过节时,我希望婆婆能来县城一起过,感受不同的热闹,可她老人家舍不得离开自己家,总是推脱。女儿主动请缨,一次次顺利完成了接奶奶进城这项“艰巨”的任务。(陈娥)
我想说建议:
社区精神赡养也要有针对性
    我认为,当下,社区工作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越发重要,但需有针对性。
    首先,有条件的社区应对辖区内老人的精神赡养状况做好摸底调查,了解他们的现状和需求,分类统计后,做好相应分析。还要为每位老人建立精神赡养档案,从而为开展针对性的社区工作和服务提供依据。其次,根据他们的精神赡养需求搭建相应平台,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有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功能,整合社区及周边企业、学校、公益组织等机构资源,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类协会,举行各类适合老年人的活动,为老人提供健身、娱乐、学习、交流机会,甚至二次就业的平台。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并营造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社区文化氛围。最后,要对精神赡养状况较差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服务。若是子女的问题,就及时提醒并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若是老人心理问题,就做好疏导、排解工作;若是邻里关系问题,则及时做好调解工作。
    加强针对性,兼顾共同需求与个体差异,社区所有老年人才能享受更好的精神生活,社区才会更加和谐美好!(杨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