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期】解读2

2015-12-10 

留守女童独居面临十大风险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爱小丫基金近日发布《中国中西部农村留守女童生存发展报告(2015)》,指出我国中西部留守女童在整体上呈现出五大特点并正面临着十大社会风险。   
    留守女童呈现五大特点,
    面临十大风险
    《报告》研究发现,我国中西部留守女童在整体上呈现出五大特点并正面临着十大社会风险。特点方面,留守女童同比非留守女童具有整体劣势;在心理方面的劣势最大;面临的照顾风险高于资金风险;劣势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动消失;初中阶段留守因素产生的影响最为严重。
    面临的风险方面,留守女童的独自居住比例显著上升;生活照顾细致程度显著下降;课业辅导情况显著恶化;卫生习惯整体不佳,单亲留守女童尤为突出;营养保障状况显著下降;压力纾解效果明显不足;初中及以下留守女童的疾病看护水平显著下降;心理健康状况明显弱化;初中及以上留守女童的日常侵害风险有所增长;家务负担显著增长。
    明确父母监护责任,
    同步考虑相关政策和设施的完善
    目前家庭的服务保障功能逐渐弱化,其中双亲外出务工儿童父母的照料责任缺失,父母一方外出的留守女童亦面临着诸多风险。
    不少留守儿童的父母需要在“给孩子多一点的爱”还是“给孩子多一点的钱”之间进行抉择,通过调查也可发现,不少留守儿童父母的责任在逐渐淡化,此时若过分强调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或过分强调政府的责任,势必会令这种趋势愈加恶化并使得这种现象合法化。
    父母对于孩子的照顾和影响几乎是无法替代的,因此,在留守儿童的监护方面,必须要首先明确父母的监护责任。因此,当前需要在法律层面上明确父母双方的监护责任。我国已有的法律法规,如《刑法》以及《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等都对恶意遗弃儿童以及侵害儿童的监护人行为进行了界定,但缺乏对监护人责任监督的操作化规定。
    此外,若从法律实际的约束力来考虑的话,在明确父母监护责任的同时,还要考虑相关政策和设施的完善。例如,需要明确在剥夺监护人监护权之后,孩子的监护责任归属问题,以及实际的照料问题。现在很多农村的具体情况是,剥夺父母的监护权后,也没有相关组织或部门能够承担儿童的监护权以及提供实际的监管服务。
    因此,在明确父母监护责任的同时要分两步走,第一是要建立相关的家庭支持政策,帮助恢复家庭对儿童的服务保障功能,比如对年轻父母进行育前教育,科普留守对儿童造成的伤害;第二则是要明确可替代的部门以及组织责任,保证相关法律法规的实际效力。
    明确政府责任,
    加大政策以及资金支持力度
    《报告》指出,对留守儿童早期问题干预的投入要远远少于对后期问题补救治理的投入。建议政府在留守儿童的保护方面要明确自身责任,加大政策以及资金支持力度。
    首先,加快相关政策的拟定和出台。在准确把握留守儿童需求的基础之上,加快相关政策的拟定,这些政策不仅包含直接面向留守儿童的福利政策,还要包含面向家庭、学校的支持政策,同时鉴于留守儿童群体对于直接服务的需求,还要加快政府购买民间组织服务的政策探索。
    其次,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于留守儿童普遍需求的领域,建议国家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对心理辅导专业人才的补充和配备,对民间托管机构的支持,以及对一些专项救助进行补充和调整。可以考虑将留守儿童中的特殊困境儿童纳入低保范围,或者设立留守儿童的紧急医疗救助预备金。
    同时,明确特殊困境留守儿童的监管责任。政府对留守儿童的监管责任应限定在一些特殊困境留守儿童的范围内,如受到监护人恶意遗弃或者侵害的留守儿童、监护人无抚养能力的留守儿童、以及突然疾病无法联系上监护人的留守儿童。在责任主体方面,建议由政府的某个部门单独承担,在监督和具体服务的提供方面,建议发挥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如可以对村妇女主任等一些村干部进行法律、社会工作以及心理辅导方面的培训,让其可以应对困境留守儿童问题的处理。
    引导社会力量投入,
    形成留守女童社会支持体系
    《报告》指出,调查发现,农村现有的社会服务组织数量以及种类是极其有限的,应对于留守儿童生活照料需求的民间托管中心基本全部都是营利性的,公益性质的托管机构以及辅导机构数量较少,来源于民间的公益服务机构几乎没有。因此,面向留守儿童普遍的生活照料需求以及课业辅导需求,应加快农村此类相关社会服务组织的建设。
    留守女童的需求是复杂多样的,依靠单个组织的力量很难对其所有问题进行介入和干预,因此社会组织在介入的过程中,要特别注重服务项目设计的专门化和专业化,可以瞄准留守女童某个方面的需求和问题进行服务项目的设计,避免区域内相同项目的存在和资源的重复投入。
    当前,考虑到民间组织资金以及人力的有限性,可以将留守女童中的特殊困境儿童作为重点支持对象。这些特殊困境女童包括:贫困家庭留守女童、单亲家庭留守女童、重度残疾人家庭留守女童等。


面对侵害 青少年应该如何进行自我保护

    著名心理咨询师、青少年性教育专家邓军提醒:青少年了解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很重要!
    1.学习相关知识,加强自我保护训练,培养锻炼防范意识,提高警惕。
    2.不与陌生人约会。通过上网聊天相识并约见是一种冒险行为,不可轻举。如果坚持与网友见面,地点要选择人多的繁华地区或场所。外出之前要告之自己亲近和信得过的人,按既定时间返回。
    3.性骚扰者有很多试探性动作,自己的身体不能随意让人触摸,特别是泳衣遮掩的地方更是重点保护部位。
    4.性骚扰者往往易发生在熟识人之中。不要委曲求全,顾及对方的面子而失去自我保护的能力。
    5.个人有权维护自身的利益,重视和尊重自己的感受。
    青少年避免性骚扰和性侵害的方法
    1.与人交往(无论男、女、老、少,熟人或陌生人)保持安全距离很重要,正规的社交距离为1.5米。不要在僻静地方与陌生人独处。
    2.义正词严地拒绝陌生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如遇到暴力、威胁时要及时呼救。
    3.对熟悉人的过分殷勤和“好心人”的“热情”,要有防范意识,明确表示自己的态度,不要贪图小恩小惠,要善于使用拒绝语,学会说“不”“不行”“不可以”“不要碰我”等。
    4.发生意外时,要沉着、冷静、勇敢、机智地寻找时机逃生,没有时不要逞一时匹夫之勇,保全生命最重要。
    5.被性骚扰、性侵害是件不愉快的事。来自父母的安慰鼓励尤为重要;来自老师、同学等社会的理解支持也很重要。告诉孩子这不是受害者的错。有些机构和个人可以提供帮助:如老师、家长、亲戚、朋友等自己值得信任的人以及少男少女咨询热线、心理医生、公安部门等。
    6.需要告诫孩子坚守两个重要原则:任何人或事情与自我保护冲突时,首位是保护自我;拒绝别人不等于不礼貌,有礼貌不等于放弃原则。
(本版据《中国新闻网》、《现代教育报》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