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期】解读

2015-12-9 

    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生活补贴,是党和国家为了保障老同志安度晚年而发放的一笔专项经费,被群众称为“红色补贴”,然而,河南省舞钢市一些乡镇干部却千方百计将这些“红色补贴”据为己有。尚店镇前后两任组织办组织员挖空心思接力“雁过拔毛”;八台镇组织办与镇民政所“利益共享”联手虚报冒领。舞钢市纪检监察机关闻风而动,重拳出击……
    河南省舞钢市一支由20余名纪检干部组成的调查组日前迅速出击,仅用两天时间,就将该市尚店镇、八台镇部分党员干部虚报、冒领、侵吞“红色补贴”问题查了个水落石出,查出违纪人员达11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违纪金额达10万余元。

斩断伸向“红色补贴”的黑手
      心存侥幸,
    两任镇组织办组织员“接力”“雁过拔毛”
    2006年8月,河南省舞钢市依据相关政策对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专项补贴,群众称之为“红色补贴”。在享有人员统计上报过程中,尚店镇副镇长、时任尚店镇组织办组织员的付小军经过筛查,确定了田玉均、陈臣、巴海运等10名符合条件的上报对象。付小军告诉巴海运,他报送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不能上报,而实际上,10名老党员的资料已全部由付小军上报到舞钢市委组织部,并通过了平顶山市委组织部的审核。
    2007年底,首批9600元补贴款打到尚店镇民政所的账户后,付小军替巴海运签字,将巴海运960元补贴款,悄悄地装进了自己的腰包。之后的两年,他用同样的办法,侵吞了巴海运老人的补贴款,累计金额4050元。
    2010年,尚店镇工作人员刘国饶接替付小军担任了镇组织办组织员一职。在截留老党员补贴款一事上,刘国饶与付小军相比,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据调查此问题的纪检干部介绍,刘国饶担任组织员期间,不但侵吞了巴海运老人应发的全部补贴款1.035万元,而且在邱海成、赵书林等多名老党员去世后,不及时向组织申报核销,将1.7万余元补贴款非法据为己有。对正常领取补贴的老党员,刘国饶也不放过。据他自己交代,因为国家对这些老党员的补贴年年上涨,所以,这些老党员也不知道自己每年应该发多少钱。于是,刘国饶便“雁过拔毛”,每人每年克扣一部分,少则三、五百,多则七、八百,这样,几年下来,他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克扣了4000余元。此外,他还扣发了巴海运等4名老党员的春节慰问金2800余元。而更令人气愤的是,2011年,国家为这些老党员发放建党90周年补助慰问金,其中巴海运等4人的8000元也被刘国饶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在满足私欲的同时,刘国饶还不忘偶尔“打点”一下“上司”。2012年春节前,他从贪污的款项中拿出2000元钱,送给了当时分管组织办的尚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现任铁山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曹宏涛。
    集体沦陷,
    镇组织办镇民政所联手虚报冒领
    如果说尚店镇前后两任组织办组织员“染指”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生活补贴等款项是利令智昏、令人不齿的话,那么,八台镇三任组织办组织员,在向主管领导汇报后,与镇民政所“联手”腐败,集体沦陷的问题,则更是令人发指。
    同样是在2006年申报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名单时,舞钢市垭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时任八台镇党委组织办组织员的李颂华,向主管领导汇报说,“怕还有遗漏”,遂虚报了两名老党员。于是,在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李颂华虚构了王良、陈忠建两个名字,并伪造了一整套相关资料,与其他12名老党员一起申报了上去。
    2007年,老党员补贴款拨下来之后,除了虚报的两名,李颂华还在民政所签字领取了当时已故的两名老党员的补贴款,合计1680元。2010年初,当第二批补贴款拨下来时,又有两名老党员过世,八台镇民政所发现了这个问题,然而,时任民政所所长没有将此事上报。于是,李颂华就和民政所相关人员商量“利益共享”,由民政所会计张长山领取两名已故老党员的补贴款2730元,李颂华领取两名已故、两名虚报老党员补贴款8670元。
    甜头一旦尝到,就很难罢手。分管领导的同意,又有“同盟”民政所的“支持”,继李颂华之后,八台镇党委组织办又历经了罗淑娟、杨俊宝两任组织员,分管领导也调整为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韩国强,民政所也历经了两任所长,但这种“心有灵犀”的“合作”,却一直没有停止。截至案发时,八台镇党委组织办共虚报冒领老党员补贴款、慰问金等近4万元,民政所虚报冒领近2万元。
    “这中间,他们每一个人拿到这些钱,心里都不踏实。以民政所为例,他们一直把这些违纪款中的绝大部分存在银行里,即使偶尔花一点儿,事后也赶紧把‘窟窿’补上。他们知道花这些钱‘烫手’。”舞钢市纪委审理室工作人员说。
    痛定思痛,
    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日前,涉嫌贪污老党员补贴等款项3.8万余元的尚店镇党委组织办原组织员刘国饶已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除了刘国饶之外,刘国饶的前任付小军,八台镇党委三任组织办组织员李颂华、罗淑娟、杨俊宝,两任八台镇民政所长张德相、宋金生,民政所会计张长山及负有领导责任的曹宏涛、苗献新、韩国强,已全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
    一次性立案调查11名党员干部,其中6名为科级干部,这在舞钢市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平顶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敬如指示,一定要严肃查处,并要举一反三,认真思索案件背后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整改。
    面对这样一起社会关注度极高的案件,舞钢市纪委痛定思痛。目前,一场专门针对农村低保、新农合、老党员补贴慰问金等领域中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截留等违纪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正在轰轰烈烈开展。“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敢于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我们决不留情,决不手软!”舞钢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朱志骞表示。
    此外,针对这起案件中所暴露出来的老党员补贴发放审核不严格、核销不及时、代领扣发等工作机制方面的漏洞,舞钢市纪委正在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坚决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纪委官员谈“妄议中央”写入条例
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将受处分
      近日,中央纪委网站邀请参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项党内法规起草工作的中央纪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围绕网友们关心的《条例》的相关问题进行详细地解读。
    针对条例增加“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马森述表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是这次新修订的内容、新增加的内容。关于这个问题,首先是根据党章的规定作出的。党章在总纲中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要求之一。这项原则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它要求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还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而有效的贯彻执行。
    马森述指出,党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时,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听取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但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实际上不仅扰乱了人们的思想,有的还造成了严重后果,破坏了党的集中统一,妨碍了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也严重违反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无疑,应当按照《条例》第46条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
(据《人民网》)